未来社保就业系统的信息记录越来越全面,社保就业系统的信息交流打通,再加上电子信息数据证明效率的不断规范,职工就业的档案就没有多少必要性了。可是,但现在职工档案仍然是有必须存在的必要性。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就是依据档案材料来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资格享受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个人不需要缴费,由国家负担相应的时间段的费用。
一般来说,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年限,国有企业固定工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是视同缴费的。再加上实施军人保险制度以前的服兵役时间,一样是可以视同缴费的。另外,还有上山下乡时间。
这一部分职工档案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电子信息无法取代的。
尤其是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人们很容易就可以通过经验上判断出来。发黄的字迹、模糊的印章、具有时代特色的表述等等,实际上老档案材料是很难伪造出来的。
大家都知道,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是可以提前5年退休的。
但是特殊工种怎么计算?只能通过档案材料中的记载来辨别。一般在档案材料中的工资调级表或者审批表中,都会有职工某一年度从事哪个工种的记载?一般社保部门都是通过这种记录来判断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的,是必须的。至于一些人所说的工资标准,单位的工资表等材料只是辅助手段而已。
按照国家关于规范特殊工种管理审批的要求,设立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级市劳动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以及在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上的名册及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如果实在找不到档案材料,也可以向当地地级市的劳动保障部门查询有关的业务档案记录。
各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保电脑系统是什么时间?记得2000年之后,电脑才开始陆续流行起来。各地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保管理系统一般都在2006年以后,甚至有的地区会更晚。在之前的就业记录,还是要凭借纸质档案材料来核实的。为什么呢?
因为较早时期的就业信息管理混乱,很多信息都是手工填写,相应的社保信息都是人工录入而成。难免出现差错,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尤其是重名重姓的情况,很多社保记录压根就没有身份证号,只有个企业和人员姓名。
为了做好甄别,必须要将社保系统中的缴费记录跟职工档案中一一对应起来。如果缺失档案,缺失时间段相应的社保记录就不能作为办理退休的时间了。
实际上各地社保补缴政策的不一致,也会导致各地对于退休认可的不同。2019年9月,人社部再次出台文件规范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政策。要求办理三年以上养老保险补缴的必须有规范的法律文书原件,相应的法律文书应当由人社部门出具。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地方补缴养老保险不规范,导致转入地不了解实际情况,进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
综上所述,目前来看退休时审核职工档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即使未来不再需要就业档案材料,也只是对以后年份做出的规定,对于以前的职工档案材料还是要求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