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需要约定一定的期限,合同到期后再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续订合同,但是有时候,劳动者还想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公司却无故不愿再续签合同,从而导致了劳动者的失业。那么,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能要求赔偿吗?请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概述】
赵某成于2015年5月1日进入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处从事产品研发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后,双方又续签劳动合同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截止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0日,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单方出具一份《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要求赵某成办理离职手续。
赵某成提出想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订。赵某成认为,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此举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其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于2018年12月15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19年4月30日,该委以该案已超过审理期限,赵某成不同意仲裁委继续审理为由终结了案件审理。之后,赵某成委托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李珍律师起诉至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焦点是: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首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在原合同末页加盖“续订至2018年11月30日”印章的方式将原合同进行了续订,应当认为双方当事人已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告知赵某成可以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在赵某成明确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在合同到期前直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拒绝了赵某成提出的希望续订合同的请求,剥夺了赵某成的选择权,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赵某成代理律师的当庭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应当与赵某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向赵某成支付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赵某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00000元。
【律师说法】
李珍律师,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合同,但是公司无故拒绝续签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发生法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面对公司拒绝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求,劳动者不应该忍气吞声,从而使自己陷入失业状态又毫无补偿,遇到问题应当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