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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这8类财产不再平分 看看你知道几个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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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这8类财产不再平分 看看你知道几个
 
 
 

 

如今,随着国家的发展,新的《婚姻法》颁布下来,引起了群众很大的反响,新的《婚姻法》规定:房产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再进行平分;还有其他的也不再平分,具体有几种情况,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1、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其实有很多,大家最关心的其实还是不动产,比如房子,举个例子,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户主也是他,那就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益进行分割房产。

所以,结婚前房子写谁的名字很重要。在农村常见的婚前财产就是一方婚前全额或者付了首付款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这是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2、结婚前夫妻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这个主要指的是女方的嫁妆和男方的彩礼,都属于婚前财产,还有一些为结婚准备的家具,汽车,钻戒,项链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当初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被瓜分的。

3 结婚前或结婚后接受的赠予,并且赠予人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说,求婚钻戒,是婚前送给女方的,所以就算女方财产,男方就无权享用,在离婚之时,也只能跟随受赠方。

4.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如果身体所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金和补偿金并非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是与身体伤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关系。

是对受害人的治疗和抚慰的专门费用,其赔偿的对象和条件是特定的。因此,凡是与人身损害的补偿的款项专属于个人。另一方都不得要求分割,这个其实很符合社会公德。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婚戒、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虽然说可能价值比较大,但因为是专属于女方的生活用品,因此男方不得要求分割。

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7.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若父母没有立遗嘱,父母死亡的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走了,一般儿子继承的房产,也必然有儿媳的一份。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遗嘱中详细写明房子只有儿子有继承权,那么这个房子就没有儿媳妇的份了。在以后儿子儿媳离婚的时候,儿媳就不能要求分割儿子继承的这个房产。

8.关于彩礼的问题。彩礼,它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不是很好处理。因为法律并没有提出结婚要送彩礼,但是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彩礼还是要归还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法律就支持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因此,离婚要好好考虑清楚,以上8类财产离婚了是不会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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