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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需注意,今年继承迎来“新标准”,4类房子“不能继承”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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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发展中心共同主办、主题为“十四五:重启下的中国与世界”的第40届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在伟伦楼报告厅召开。在会议上,社科院财经院研究部副主任冯煦明指出,当前中国存在着“人口世代”断崖的问题。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6年起,我国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从23.6岁上升至26.5岁、初育年龄从24.3岁上升至27.3岁。如果以30年为界限划分的话,“90后~10后”人口总数将比“60后~80后”少1.5亿人,相当于30年间人口增量减少了1.5亿,这个数据并不是一个小数字,相当于很多国家的总人口数。

而这个数据的具体体现,则是在家庭格局逐渐呈现“4-2-1”的结构趋势上,具体点来说就是“4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家庭结构。一般来说,60后~80后家庭普遍都是以多个孩子为主,3、4个孩子家庭属于平均水平,而到了90后~10后,则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为主。据不完全数据统计,2010年我国独生子女总量约为1.5亿人,预计2050年将达到3.1亿人。

独生子女需注意,今年继承迎来“新标准”,4类房子“不能继承”

 

为什么家庭结构会出现这样的转变呢?除了思想观念的转变上,不得不承认与经济压力也有很大关系,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过大的经济压力迫使他们不敢生多个小孩。除了日常消费外,更多的经济压力来源于房贷,由于过去房价飞涨导致很多人买房都不得不去当几十年的“房奴”,部分家庭甚至需要几代人才能供养一套房。而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房子也成为了结婚的“门槛”,买不起房基本没办法结婚,买了房又要承受高额的房贷,孕育下一代都是问题,二胎三胎更是难如登天。

因此,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未来必将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房产继承问题。冯煦明指出:体现为“4-2-1”的家庭结构地区未来将出现住房供需结构性失衡,这类家庭的独生子女一般可以继承父母的一套房子,4个老人的两套房子。但对于子女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顺利继承的。2021年起,《民法典》正式生效,继承迎来“新标准”,下面四种情况下子女将“不能继承”房子。

 

一、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

在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首次引入了“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的意思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简单来说,就是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受益人可以享受入住、使用房屋的权利,但是不能将房子卖掉,只能自用。举个简单的例子,父母早年由于受到了邻居的照顾,后来邻居由于特殊情况经济遭遇了很大挫折,房子也没有了,父母为了报恩于是将房子对于邻居设立了“居住权”,因此邻居可以享受使用的权利。

因此,一般来说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的。但有三种情况子女可以继承:1、受益人自愿解除“居住权”权利;2、受益人离世;3、早期的合同中有关于后续子女可以继承的说明。

 

二、被继承人未明确归属的房子

我们知道,遗产继承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说法。而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则是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前不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报道,小芳是家里的独生女,其父母由于意外去世,在遗产继承的时候,小芳却被告知不能继承全部财产,其原因是其父母没有明确立下遗嘱具体归属,因此有一部分属于小芳的奶奶。但奶奶去世后,又没有明确将遗产归属写明小芳,因此继承人轮到了小芳的大伯、姑姑等,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和小芳没有关系了。

此外,《民法典》中还扩大了被继承人的范围:除了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外,侄子、侄女、外甥、外甥也被纳入了继承人范围,在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均离世后,这四类人也能继承房产。

独生子女需注意,今年继承迎来“新标准”,4类房子“不能继承”

 

三、宅基地、老公房家属院无法继承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顺利继承的,有一些房子我们只有使用权,并没有产权,比如农村的宅基地或者城市的“老公房家属院”,这类房产没有办法办理过户,独生子女也不例外。去年10月,自然资源部与七部委对于“农村宅基地登记”的相关问题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也就是说,子女继承的并非是“产权”而是“使用权”,因此对于上述两类房产,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过户的,只能享受继续使用的权利。

 

四、丧失了继承权的子女无法继承

按照规定,发生以下5种情况时,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伤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伤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4、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5、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也就是说,就算是子女并非一定能够获得父母房产,如果没有尽到身为子女的义务的话,父母也可以选择不将房子留给你,发生上述5种情况,会丧失继承的权利。此外,新规中还规定了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

总结一下,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无论如何都能顺利继承父母的房产,上述4种情况下就不能继承父母房产,并且身为子女尽孝道也是应该做的事情。对于家长来说也应该了解相应新规,避免以后子女继承遇到麻烦最终导致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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