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有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从事应税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每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缴税)
2.附加税费:个体工商户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发报的,按照税额的50%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时可享受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月纳税(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按季度纳税),免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选择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的,享受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按季度纳税不超过30万元)的月纳税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分为定期定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