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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路见不平未相助,要受罚

2022-08-31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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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五色土 | 作者 黄逸

近来围绕学者鲁西奇的《喜:一个秦吏和他的世界》一书颇见纷扰。有网友指出,书中错讹较多,作者则回应称,多数“错讹”存争议。

文科的学问多是建构而成。所谓“确解”,往往是据前人注释,参酌而成“常识”。“常识”不是“正确的知识”,无法实验证明,只是看上去“更合理”而已。理科研究要避免唯一真理观,文科研究更要避免唯一真理观。找不到强证据,最好悬而不决、暂不定论。

先秦文字释读的争议度高。比如“黔首”,《史记》中称秦统一六国后,称民为“黔首”,但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有学者认为,秦属五行中的水德,水尚黑,可已有“黎民”,“黎”亦黑,何必用可能是魏国方言的“黔首”?对“黔首”的解释亦不同,有学者认为是农民长期劳作,面孔被晒黑,《礼记正义》则认为“凡人以黑巾覆头,故谓之黔首”。

当然,与通行解释不同,可以出注,学术尚严谨,应尽可能减少差错。

秦代材料少,虽说“百代都行秦政法”,但“秦政法”究竟什么样?秦朝百姓是怎么过日子的?其实不易说清。好在,随着《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北京大学藏秦简》《清华简》等整理出版,秦朝历史正变得越来越清晰。《喜》便是用新出土史料,结合经典文献,还原历史细节的一次努力。

《睡虎地秦简》

争议也罢,舛误也罢,这种尝试自有价值。本文试图用更通俗的方式,结合其他材料,将相关研究成果传达给读者。

秦对民间掌控力极强

在《喜》中,讲述了一名叫“喜”的秦吏的一生。他比秦始皇大3岁,可能参加过“秦灭六国”战争,比秦始皇早死7年,只活了47岁。

秦“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周代制度,并非秦的原创。韩非子在《五蠹》中明确主张:“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吏在秦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那么,为什么其他国家无法像秦那样“以吏为师”?

因为秦对民间掌控力极强,据《史记》记载,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意思是秦孝公时,已将各村百姓分编入41县(也有文献称是31县),强制在城邑或闾里中居住。

此前史家多以为,如此巨大的社会工程,秦未必有能力完成,可能只是说说而已。可从《里耶秦简》可见,在人口稀少的地区,秦政府竟将其他地区百姓迁入,组成闾里。再如南阳里,本属楚国,秦占领后,分成“南里”和“阳里”,确保人口符合标准。

百姓迁入闾里后,五家编为一伍(四邻加自己),彼此“连坐”,互相监督。一家犯罪,其他四家不及时告发,都会获罪。

在《睡虎地秦简》中明确提出:“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不闻号寇,……当论(罪)。”此外,“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即罪犯在路上伤人,旁人没出手相助,百步以内的要罚两副盔甲。

吏长期在官府工作,无暇私事,邻居犯罪,可免于连坐。

立功授爵 虚晃一枪

农民集中居住后,白天下地劳动,晚上回闾里休息。闾里被土墙包围,闾门晚上被锁,管理者也不能私开。城市内部也被土墙分成一座座小城。

商鞅时立法:“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必须分财别居,否则税收加倍。秦的百姓多是原子态小家庭,权力可各个击破。

秦人从一出生,便上户籍,由里正(即里典)登记,写明出生时间、爵位、肤色、长度、是否残疾等,信息不实,里典、父老受耐刑(剃除鬓毛、胡须,用于轻罪,较髡刑轻)或罚款。如不登记,百姓罚两副盔甲,里典、父老不向上报告,罚一副盔甲;同伍每家罚一个盾牌,且全部流放。

当时盔甲与盾牌值多少钱?日本学者若江贤二据《睡虎地秦简》,认为一盾值钱五千,但该简又称二甲仅250钱。可能在不同地区,甲盾价格不一。

登记户籍时,还要申报个人财产,由里典“占”(确认)后方可,未经“占”的财产,政府可以没收。里典“占”错了,也要受耐刑;里典收受好处、故意“占”错,将被黥面去当城旦(官奴)。

打碎社会横向联系后,秦提供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纵向联系通道:授爵制。

秦爵分20等: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名义上,杀一敌,或交足够多的粮,即可升一爵,但事实上,大夫才算进仕途,没血缘关系的普通人最多到不更。

秦吏有三道“紧箍咒”

“喜”的父亲也是吏,爵至不更。秦吏可能是世袭的,因秦仿西周“学在官府”制度,官方设“学室”培养基层文吏。在“喜”的墓中,有《法律答问》《秦律十八种》等,可能是当年的课堂笔记。没有父辈关系,“喜”恐怕进不了“学室”。

据《除弟子律》,想当秦吏,需先拜现任的吏为师,吏可任意役使弟子,但不能体罚(笞),也不能使其过劳,否则罚一副盔甲。师满后,不保举弟子,或保举不当,师傅都将被罚两副盔甲。

学习后,还要通过官方考试,即“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书九千字,乃得为吏”,考试内容可能是默写(讽书意为默写),范围在九千字内(或是官方常用字),择优录取。

考中后,还要一年试用期,称职者才成“真”吏,食全俸。有些职位有年龄门槛,据《内史杂律》,佐一级需30岁以上。

考试之外,也可找人推荐当吏,但难度大。据《史记》,韩信“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丢了被推荐权。秦法严苛,“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如不称职,推荐人也要吃挂落。

秦吏还有三道“紧箍咒”。一是犯罪一次,终身不可再任吏;二是赘婿不得为吏,秦法规定赘婿不得立户,许多人为逃税当赘婿,所谓“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故秦法优先征调赘婿守边;三是不得在为吏之地娶妻,本地为吏、在首都咸阳为吏除外,防止他们培植地方势力。

汉代官吏一般白天在官府工作,晚上在官舍居住,休假日才能回家,秦吏应也如此。

宁当秦吏 不当百姓

基层秦吏工作累,收入还低。据学者王奥钩沉,秦庶民可占田1顷,公士1.5顷,上造2顷,簪嫋3顷,不更4顷。无秩(没固定工资)吏的佐史级的收入是庶民的1倍至1.5倍,有秩吏最低级则是庶民的4倍,约每月50石(秦石小,约30斤),相当于1500钱,只够罚一甲。

挣的少,罚的重。比如会计出错,令、丞罚一甲,啬夫(主管)和主管会计罚二甲。错计一石粮,罚一盾。为避免错误,秦每年都有“上计”,此外,有“工人程”,即官方的标准工程预算,据此控制成本。

低级吏员的工资不够罚,“贫窭无以偿”,只有“居貲赎债”,即用劳役抵债,和官奴无异。

如此压抑,吏们还干个什么劲?因为平民比他们的情况更惨。吏可免徭役,百姓则不能。

徭役是平民为帝王提供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军役等。秦农民18岁服役,无爵者62岁才退,需服徭役45次,计1350天,加上兵役两年,加起来达2070天。据秦简《徭律》,徭役所建工程如毁坏,主官入罪,百姓重修,时间不另算。徭役一兴,不计农忙、农闲,不考虑工程难度,经常延期。秦朝后期兴作过甚,管理失控,全国人口两千万人,每年服兵役、徭役者不下300万人。“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汉代董仲舒说:“(秦)力役三十倍于古。”

名义上,劳役优先用富人,戍边也以罪犯、奴隶为主,但在《睡虎地秦简》中,有士兵“黑夫”和“惊”写给家人的信,他们本是平民,被派到前线,还要自己买棉衣,只能反复催家里寄钱。

充满血汗的高积累

百姓苦于秦政,但他们不敢抱怨,因为还有比他们更惨的——奴隶。

秦奴分官奴和私奴,在秦汉将私奴登记为家人。汉代官奴数量仅为私奴的1/10,秦的官奴则成一大社会阶层。据出土文献《作徒簿》载:某县登记吏卒占37.5%,黔首占50.6%,徒隶达11.9%。

秦朝奴隶可能和汉代一样,也分四级。

城旦舂:城旦是男犯,主要工作是筑城;舂是女犯,主要工作是舂米。无期徒刑,穿红色囚服,妻子儿女连坐,剥夺全部财产。由重到轻,又分斩黥城旦舂(切左脚趾并黥面)、黥劓城旦舂(割鼻并黥面)、斩城旦舂(切左脚趾)、黥城旦舂(黥面)、完城旦舂(无肉刑)、系城旦舂(附加刑)。

鬼薪白粲:鬼薪是男犯,上山砍柴;女粲是女犯,为祭祀鬼神择米做饭。无期徒刑,穿红色囚服,家人连坐,剥夺全部财产。

隶臣妾:隶臣是男犯,隶妾是女犯,均为杂役,家人不连坐,不穿囚服,可拥有个人财产。

司寇:两年徒刑,司同“伺”,派往边疆防外寇。

奴隶是秦朝社会的最底层,男不可戴冠,剃去须鬓,女不可用笄。秦向普通农民征租税不高,禾田租率约1/10,枲(大麻,用来织布)田租率为1/15。《汉书》说:“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泰半之赋”指从农民手中收走2/3农产品,果如此,秦农民早破产了,秦岂能统一六国?

更大可能是,秦主要收入来自“公田”,政府组织奴隶生产,并收走2/3农产品,奴隶只能勉强温饱。这种充满血汗的高积累,使秦实力大增。

来得快也去得快

据商鞅变法,秦应给黔首授田,但秦地广人稀,授田制可能没真正推行。据学者李恒全、董祯华钩沉,出土秦简中授的多是“草田”,即未开垦的荒田。

表面看,商鞅重农抑商,但秦朝商品经济未被抑制。王翦灭楚时,怕秦始皇怀疑,便“请美田宅园池甚众”,秦始皇说你还怕穷?王翦说:“为子孙业耳。”秦始皇大笑。如土地不能买卖,王翦何必弄这么多土地?

何兹全先生曾说:“(秦)十家、五家为保,一家有罪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十家连坐不一定都是举以为收孥,但包括举以为收孥,变成奴隶。”商鞅变法的更大作用,可能是找到了更高效的、掠夺民间资源的方式——大量“制造”奴隶,为“官田”输入劳动力。

在《睡虎地秦简》中,不乏“隶臣田者,以二月月稟二石半石,到九月尽而止其半石”等记载,透露秦国当时设田官,劳动靠“隶臣”,“隶臣”的穿着、食物皆由官方提供,收获的粮食直入官仓,专门支持军事,即后来的“赋”,与天子私人收入的“税”不同。“赋税”分离,是秦军持续作战的秘笈。

随着六国灭亡,这套制度遇到麻烦。天下人已都是秦人,“新秦人”与“老秦人”之间身份模糊。“新秦人”不愿负担更多义务,“老秦人”也不愿接纳“新秦人”。六国故地民众不满负担加重,“老秦人”亦与统治者离心……到后来,秦军竟只能靠奴隶征战,其速亡也就不奇怪。不读微观史、具体史,很难意识到这些问题,所以,希望这类著作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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