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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健康管理师证书与国家认证、职业鉴定

2022-07-14  今日头条  曹国钧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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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师有多火热,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康管理师退出职业资格认证的文件就可窥一斑。在人社部和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浏览量只有数千的文件,经转发竟成为爆款文章。

内容可粗略分为三类: 已经考过健康管理师的人员、着急退费的考生和辅导培训机构人员。

主要意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中心今后不再直接发证,而逐步转型为制定认定规范,管理认证机构。这需要看人社部门下一步的政策而定。

1、说查不到文件,或者直接说文章是谣言。

2、引用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声明,说原政策继续有效。

3、人社部不发证,改为国家卫健委发证。

4、取消认证,改为准入类考试。

5、已经考过的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6、已经报名的费用能不能退?

7、绝版证书含金量是否提高?

健康管理师未来何去何从? 我们仔:梳理清楚政策渊源后,尝试回答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一、健康管理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目录是否属实?

属实。

二、人社部不再发证,是否由国家卫健委发证?

否。

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规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规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国家卫健委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已被排除在发证机关之外,以前没有发过证,以后也不能发证,同时也不能授权其他单位代发证书。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能否发证?

首先国家卫健委不能授权发证,其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国家卫健委二级事业单位,不能代表卫生健康行政机关核发证书。以往中心受人社部门委托,以职业鉴定中心名义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规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字面理解上取消了鉴定中心的发证资格。

文件同时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快职能 转变,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监管,做好公共服务。有关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结合实际探索向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转型。

极大概率是,中心今后不再直接发证,而逐步转型为制定认定规范,管理认证机构。这需要看人社部门下一步政策而定。

四、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声明是怎么回事?

中心网站可查的声明有2份。一是2020年7月9日发布的辟谣声明。

搞清楚健康管理师证书与国家认证、职业鉴定

 

这份声明说冒用中心名义发布的消息是谣言,这没毛病。不过人社部自己下发通知,中心管不了,这也不矛盾。职业资格管理政策应以人社部为准。

二是2020年7月22日中心网站发布的健康管理师简介。

搞清楚健康管理师证书与国家认证、职业鉴定

 

这份简介声明了中心是健康管理师唯一的资格认证单位,恰与人社部通知规定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吻合。

至于简介为何晚于人社部通知2天后发布,可能有几种原因:2020年已经计划好的考试仍将继续举行,或者未及时收到人社部通知,或提前编辑的内容按部就班发布。

五、健康管理师能否改为准入类?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规定:对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单位要抓紧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将其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依什么法呢?是《行政许可法》和《立法法》。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立法法》主要规定了立法的范围和流程,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查阅2017年人社部下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医师、护士、教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准入类资格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由于立法门槛很高,健康管理师仅在理论上存在转为准入类资格的可能性,实际可能性微乎其微。

反过来理解,如果健康管理师没有立法,它就不是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六、已经考过的证书是否有效?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规定: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七、绝版证书的含金量是否会升高?

从收藏价值上看或许会。工作的含金量取决社会需求量、水平能力情况和合理的队伍建设等综合因素。

从2013年以来国家已经取消400多种职业资格,也可以查阅一下这些曾经存在的职业资格的含金量有何变化。

八、健康管理师今年还能再考吗?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规定:

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据了解,受2020上半年疫情影响,国内各省均计划在2020下半年举行健康管理师考试。已经报名或准备报名的考生,仍可正常考试。

九、健康管理师的变化趋势

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国新办举行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但在2020年1月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和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的表述变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职业标准”。

从“岗位"到”职业“,不同的称呼,体现出对社会的深度理解。目前我国老龄化程度已经较高,多子化社会正在到来,健康产业蕴含巨大机遇,只要社会有对健康管理的需求,360行里就有健康管理师一席之地,但可能意味着公立机构中不再为健康管理师特设岗位。

或许像医院招聘医师,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同时还要有一定外语水平,求职者可以提供英语六级证书,或者雅思托福成绩,或者口译员证书,都属于第三方英语水平能力认证。健康管理师或许仍有统一的证书格式,或许不再有,也许全国统一认证,也许多头认证,一切都看下一步政策。

对辅导培训机构来说,十几年来默默无闻的健康管理师,因为几年前移交给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认证,社会理解为国家卫健委的认可,考证一下子变得火爆,这是老天爷赏饭。未来用人单位和第三方都可以认证,江湖将变成红海、血海,要根据政策及时调整业务,才能适者生存。

对个人来说,要做好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如果学习健康管理知识对自身发展有利,就认真学习,不同的发证形式没有根本差别。 如果盲目追求利益,或听信歪曲劝导,追赶热点,很容易踏空成为政策变化的牺牲品。如果做了韭菜,就要有被收割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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