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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5个常识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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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了发票并已缴税,发生退货怎么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小规模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税款可在作废该专用发票所属季度增值税申报以前,携带《退(抵)税申请表》,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02

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有哪些优惠?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03

小规模纳税人(非差额征税)按季进行申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怎么进行增值税申报?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纳税人应分别填列至“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及“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次;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再分开核算,应合并计算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04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05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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