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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汽车可以这样改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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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日讯(通讯员 田晨 记者 万凌云)对于部分车主来说,如果一辆SUV没有行李架的话,看起来会相当的突兀。如果车辆出厂时并没有安装,车主也会自己加装,可到了办理年检、过户等业务需要查验时,“行李架”却成了困扰。

自9月1日起,这些困扰就不复存在啦!1日,记者从镇江车管所获悉,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就有几项关于“改车”的利好消息。

首先,是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加装、改装行李架(加装后车辆高度增加值不超过300mm);其次,是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身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加装踏板、保险杠,可以换装散热面罩、更换轮毂式样(轮胎规格不变)。

还有,车主完成改装后,要尽快前往车管所申请换领行驶证即可。

最后镇江警方提示:汽油车不得违规加装天然气燃料系统;机动车不得私自改装排气设备,进行炸街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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