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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碰瓷”怎么办?最高法有答案!

2021-03-11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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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遇到“碰瓷”怎么办,最高法报告里有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提出,最高法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意见,严惩“碰瓷”违法犯罪,四川法院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团伙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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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起看看被最高法报告点名的“碰瓷”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宋某等9人利用酒驾人员不敢报警的心理,跟随并进行“碰瓷”,以举报为名敲诈钱财,作案25起,非法获利20余万元。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等9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报告出炉后,“最高法工作报告提严惩‘碰瓷’”迅速冲上热搜。直呼“痛快”之余,不少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

@糊涂涂是个捣蛋鬼:就是因为碰瓷消耗了人们善良的心,才会出现扶还是不扶,太可恶了!

@原图儿:严惩以碰瓷为目的的诽谤和敲诈!不然碰瓷的人污蔑他人就没人管了!这才能根本解决扶不扶的问题!

@亡灵子弹:不要把敲诈勒索罪以一句“对不起”收场。谁敢拿自己的未来来赌,摔倒者的良心和事发地监控是否高清!

严惩“碰瓷”直击社会热点,也引起了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水轮机分厂装配工段工长崔兴国表示,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该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碰瓷”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最高法态度很明确:遭遇“碰瓷”,别私了,法律替你撑腰。也请“碰瓷”讹钱者记住:重心歪了,人心别歪了。敢“碰瓷”,法庭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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