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情。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微信的出现,现在大家借钱也就有了新的方式,电子货币一键直达,一个红包,一个转账,借款就完成了。很多情况下,朋友之间是不会留下纸质的借条等证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微信里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能否当证据使用呢?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由于电子证据太容易作假,所以想要被法院采信,是不简单的事情。 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
虽然目前微信已要求实名制,但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已实名认证。如果不能证明使用人是当事人,那么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事发案件没有关系。
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种:
1、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朋友圈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就目前实践看来,第一个发挥作用比较多,因为第二个的真实性想要被采纳是很难的,肯定需要其他证据佐证,至于腾讯的后台数据,是很难拿到的。
二、保证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是否被采纳,主要看它同案件中的待证事实是否有一定的联系、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以及其收集程序、取得方法等环节是否合法。
其次,由于微信证据是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是动态的过程,意思表达的不够清晰或者在对话中态度有所变化,都有可能对“真实意思”产生动摇。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因此必须提交完整的聊天记录。
这种证据还是需要很多其他证据来相互印证的,孤证不能定罪,孤证也不能证明借款事实。为避免聊天记录和转账等证据的不足,尽量搜集更多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让自己能自圆其说,才能让法官自圆其说,这样打官司才会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