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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和补交需要注意什么?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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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查询社保有无欠费

目前社保转出地在打印社缴费凭证前,都要要求检查有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职工最好在平时就应注意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离职后发现欠缴再去催缴的麻烦。


社保关系转移没有“有效期”?

多年前在外地工作时买的保险,如果不转过来,会不会过了有效期?人社部门表示,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因为参保地地址可能会变动,会给后期联络造成不便。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社保断缴后如何补交?

针对社保补交,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第二种:个人当前无就职单位,但是想补交社保。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交的。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操作,或者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咨询补缴业务。

三、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询能否补交。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一些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按最低工资或者一个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金额为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为了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有些单位会与劳动者签一份合同薪资低于双方约定薪资的劳动合同,并声称这样可以让劳动者少交一些个人所得税。这种虚报、瞒报工资的行为,是单位与劳动者的逃避税收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切忌与用人单位达成此类协议。

劳动者遇到少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并补缴不合法缴纳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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