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遭受美国的双重打击,谁还会花20万元继续购买华为的股份呢?有的,华为人就是这么干的。
近日,华为进行了内部扩股增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为投资控股)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从约293.5亿人民币增至约315亿人民币,增加约24.5亿元。与此同时,任正非个人的持股比例从0.94%降至0.88%,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持股比例则从99.06%增至99.12%。
任老以75岁高龄,仅以0.88%的股份占比,也远远小于马云、马化腾的创始人持股量,他是如何实现对华为的掌控呢?还能激起华为人拿钱买华为股份,员工加班加点齐心协力对抗美国呢?
一般来说,公司会有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公司法》也对两者的运行规则做出了不一样的规定。
如何来理解这两个类型呢?
大家所熟知的各大巨头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其实都是属于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公司的游戏规则本就与其它巨头公司不一样,这就是任正非敢于不断稀释股份的前提。
如果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一般公司的管理层级可以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普通员工。
所谓的控制公司,其实就是要确保对自己有利的议案,可以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上获得通过即可。
那么,华为这种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公司主要就是指能够控制股东会即可。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为股东结构相对复杂,甚至还有散户进入的情况,其实很少有大股东能够持股在50%以上,这种类型公司的控制,主要就是指能够控制董事会即可。
如果你是这么看待的,就会发现,如果任正非的持股比例降到50%以下,甚至是如今的1%以下,是否意味着任正非就完全丧失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呢。
但事实上,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是同股同权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然,任正非想要实现对华为的控制,这里面的玩法肯定还不止一种的。
比如,工会委员会与任正非签订协议,委托任正非代为行使表决权。或者干脆把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直接就设为任正非。如果要挖再深一点的话,工会委员会本身并不是一个公司,在深圳工商部门也没有登记,内部运行规则到底是怎样,我们外人无从得知。
可是,这里至少有几个关键信息是可以确信的,那就是:
一是华为的员工并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而是只有获取分红的权利,其它的权利是要被分割开的;
二是获取分红的资格与员工身份是绑定的,离职员工的分红权会自动被取消,被剥夺的。
因为,可以说,华为员工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华为公司股东,而华为的老板,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任正非。
2014年,任正非在伦敦的一个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事实上,(公众)股东是贪婪的,他们希望尽早榨干公司的每一滴利润。而拥有这家公司的人则不会那么贪婪……我们之所以能超越同业竞争对手,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上市。”
我们要如何来理解任正非所说的话呢?
其实,华为曾经出现过2名元老跟华为打官司,也就是说,这2名元老曾经在媒体上对外说,
当年公司在内部向员工融资的时候,曾经说华为未来上市以后会如何如何。
可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的华为已经不需要上市,不缺钱更不缺名,上市分利润给别人干嘛呢。
华为不需要上市毋庸置疑,华为能不能上市也是个问题的。
不过,通讯领域可能真的是个很敏感的行业,美国政府制裁“华为”的借口就是用了这个点,担心华为进入美国给国家安全带来致命的隐患。
美国以国安为由,要求华为透明化。可是,华为始终没有上市,毕竟如果华为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有证监会备案可查,有交易所的审查记录,而华为是一个不上市的有限公司,对内发行那么多员工股份,而且不断的发行,到底发了多少?谁在持有?也许这才是美国担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