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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家属要做哪些准备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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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公民之间因财产或者人身关系产生纠纷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就会开庭审理案件了。那么开庭前家属要做哪些准备呢?

  一、开庭前家属要做哪些准备

开庭前家属要做哪些准备

 

  如果是原告家属的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集与诉讼主张有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2、如果不熟悉法律法规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如果是被告家属的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围绕诉讼主张收集证据,证明原告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反驳。

  3、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二、刑事案件开庭前家属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呢?

  1、受害人一方家属应当做的准备工作:

  首先,一定要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一定要有律师,找个懂法律的朋友做代理人也可以。

  其次,律师的费用标准各个省的行业标准不一,一般也是几千块钱。

  第三,开庭前搜集好各项相关证件向法院提交。比如被告犯罪的主观故意,您可以申请知情人出庭作证,或者社区、物业等开具证明,其次,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明,小孩的户口,也就是被害人的近亲属的身份信息。

  2、犯罪嫌疑人家属应当做的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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