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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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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民事法官倾情推荐,全部来自实际案例,日常生活中常用实用小技巧 。

 

普通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一、合同借款类

 

1. 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2. 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 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3. 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何必急于一时呢。

 

4. 借人高息的,借条上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写上利息哦,君知道,月息 2 分及以下都是可以支持的,写多了,大不了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可系,如果你不写,对方法庭上不认可有利息,你就亏大发了哦,法院很有可能无证据不支持利息呢。

 

5. 关于诉讼时效,我看了下其他人答案,明显没有实践经验哦。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 20 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普通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二、交通事故类

 

1. 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2. 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

 

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

 

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法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3. 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 10% 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4. 在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5. 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比银子。

 

三、劳动合同类

 

1. 未签劳动合同:实名反对前面有人所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一直要求双倍工资至劳动者离职。我在评论区给他留言指出错误,居然把我留言都删了,太过分!

 

哦 扯远了,绕回来。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直至满一年,即一共赔你 11 个月双倍工资,超出一年只是视为与你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其实这个没什么实际效益。

 

2. 每周未休息 2 天或上班超过 40 小时,加班工资:周六、日双倍,法定节假日比如五一十一等,三倍工资,货真价实。

 

3. 单位无故辞退,经济补偿金,工作几年算几月,计算标准为月平均工资,超 6 个月算 1 年,未满 6 个月算半年。

 

4. 未购买社保:你只能在职期间与公司协商要求其缴纳,否则你去劳动部门告发,劳动部门可以对其罚款。真闹到法院,法院对这一块是不予处理的。

 

作为外行人,若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与其去东一句西一句的了解点法律皮毛,还不如树立一些正确的法律意识,当然,法律常识了解的越多越好。

 

法律是需要十年如一日扎扎实实系统学习的,你不要指望看一点法律常识就能灵活运用并保护自己,不成体系的零散学习,往往一知半解、事倍功半。

 

我法学本科、硕士一路读来,在律所和法院工作这么多年,认识的不少名校毕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所谓专业人士,法律功底很多也是不敢恭维的,应该说学法律的人很多,真正专业的很少。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就不展开说了。

 

从我自己的工作经验来看,一般人觉得想要保护自己,至少应该树立如下一些法律意识:

 

一、守法意识

 

这个看似老生常谈,实际上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法律是国家公权力制定并强制实施的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功能。

 

因此,理论上任何人都应该遵守这些规则,并以这些规则作为行动的指南,这样你才能从源头上保护自己。

 

就好比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你不以为然非要酒后逞强开车,你自信自己有关系可以摆平,或者轻言只有倒霉鬼才会被抓……那么,一旦你被抓了,后果比你想象的要严重的多。

 

上海这边最近这两年连政法委、法院的处级干部都抓了好几个,更何况你一个普通老百姓呢?

 

有一个法官凌晨两点钟回到家,想到自己的东西落在 XXX,于是开车回去取,结果在高架上被抓个正着。所以,在法律面前,不要心存侥幸,要做个老老实实的守法公民。

 

有人说,我不懂法,怎么守法?

 

第一,你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在生活中有无数种途径;

 

第二,你先做一个好人,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一般来说,只要你不去干一些有违社会一般道德的事情,都不会违法。

 

普通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二、权利意识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都是义务本位,权利观念较为淡薄,这些年有较大转变。

 

第一,要认识和关注自身在各种环境下享有的利益和自由。比如作为劳动者,企业有义务跟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跟你约定的试用期不能太长、要保证你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权等,如果你心里有这些概念,一般情况下就不会被坑。

 

以前某家国内知名度很高的电器企业,每年大批量招收应届中专、大专在校生或毕业生,以实习的名义的发给很低的工资,等这一批学生撑不下去之后,再招下一批,如此循环往复。之所以它们能够一年年地剥削廉价劳动力,是因为这些学生普遍没有权利意识。

 

再如目前各地陆续出现的「招转培」案件,企业大批量发布招聘广告,把毕业生忽悠过来之后告诉你,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可以在短期培训之后招录你或者给你介绍工作,交不起培训费没关系,帮你联系办贷款。然后你莫名其妙地就从想赚钱变成了要花钱。

 

第二,要有主张和争取自身权利的信念。权利被侵害之后,很多人就自认倒霉,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事后幡然醒悟再去维权已经错失良机。

 

第三,要避免滥用权利并尊重他人权利。现在法院每年要处理大量的信访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冤假错案之类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错误判断了自己的权利,陷入了“维权”的漩涡,听不进去别人客观、专业的意见建议,最后浪费的还是自己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作为理性人,尊重他人权利实际上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结果上也是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这些年城市拆迁安置,由于利益很大,分配的房产可能比很多人一辈子的收入都多,于是,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大打出手、恶语相向,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折腾了一大圈,丢了亲情、花了金钱、耗了精力,法院最终的判决并不会让你获得比最初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所能分配利益之外的更多利益。

 

三、证据意识

 

就是在创业、工作、生活中,要注意留痕,要相信书面的东西,不要轻信口头上的各种保证、行规。法官都是普通人而不是神,没有能力抛开各种证据材料去还原事实真相。

 

你要知道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客观事实就是纠纷发生的真实情况,法律事实是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证据规则所合理推断出来的事实,两者之间往往存在一定距离,甚至截然相反也有可能。

 

举个例子,在「套路贷」类案件中,为什么在司法机关集中整治之前,犯罪分子(出借人)起诉到法院都能屡屡胜诉?不是因为他们跟法官关系多好,而是因为他们提前准备了一整套形式上完整的证据链,而贷款人(受害人)往往手上什么证据都没有。

 

你实际借款 10 万,你跟法官解释说,出借人声称行规都是借条写成 20 万但不会真的问你要 20 万,结果出借人拿出了转账 20 万的银行凭证,你说法官能相信谁的说法?哪怕知道你很委屈,也没法帮你。

 

四、风险意识

 

法律人的性格特点是普遍比较保守,而生意人的特点是一般较为激进。这个孰好孰坏没法简单地判断,创业路上如果过于保守,往往会错失很多宝贵机会。

 

但是,风险意识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哪怕是需要激进面对的项目。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殊不知,随便哪个合同失误所造成的损失,都远远超过那点律师费。

 

最近 P2P 平台雷声滚滚,据报道,从 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旬,短短 50 天已有 163 家 P2P 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老板跑路等问题,这背后是无数老百姓的血汗钱、养老钱血本无归。

 

追本溯源,如果投资者理性分析风险,不难发现很多 P2P 平台的高年化率实际上是很难兑现的。

 

这一点其实比较好理解,不只是在法律领域,在任何领域,风险意识都是应该具备的。不再赘言。

 

五、契约意识

 

中国人普遍缺乏契约意识,喜欢耍小聪明、走捷径,真正做到诚实守信的人并不多。实际上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年最典型的闹剧表现在商品房买卖领域,房价跌了,业主集体去打砸售楼部,要求其退钱或者不准其降价销售;房价涨了,也不见哪个业主主动到售楼部退钱。

 

幸亏过去二十多年房价一直处于上升通道,否则这一闹剧必然更加夸张。这个道理其实不难理解,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或者开发商、售楼处存在欺诈等过错,你去维权当然没可以;

 

但如果只是正常的房价涨跌这种市场行为,跟开发商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正常交易之后,所有的市场风险都应当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这个打砸售楼部的行为怎么定性呢?轻者可以要求你民事损害赔偿,重者说你构成刑事犯罪也并不为过。

 

中国人习惯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诚信守约才能让你走得更远,也才会有更多人愿意与你同行,换言之,实际上是给自己积累信用资产。

 

在民商事案件中,因为不尊重契约而引发的纠纷数不胜数,有些可能心存恶意,有些或许只是意识问题,最终是影响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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