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字的历史上,人们通常把秦代之前留传下来的篆体文字和象形文字称为“古文字”,而将隶书和之后出现的字体称为“今文字”。因此,“隶变”就成为汉字由古体(古文字)演变为今体(今文字)的分界线。究根溯源,这样的转变倒是与汉字的书写载体有些关联。
何谓“简牍”
所谓“简牍”是用来书写的竹、木的统称。一般来说,以竹子为载体的称为“简策”;以木头为载体的叫作“版牍”;但也有以木作简称木简的。具体而言,一根竹片叫“简”,把若干竹片编起来叫“策”,又叫“册”。在东汉年间的《说文解字》中,“册”是象形文字,像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一根简容不下许多字,长文章必须用许多简编成策。编简成策的绳子叫作编,一般用麻绳,也有用皮绳或用丝绳来编连单根的简。一块木板叫“版”,写有文字叫“牍”。如果是一尺见方的牍,叫作“方”。一般不到100字的短文可写在版牍上,长文章则用简册。版牍主要用于写录物品名目或登录户口、编制地图和通信等,所以古人常用“版图”代表国家的领土。
从生活常识可以知道,普通的竹子和木头,是不容易写字的,因此“简牍”还有一番加工的过程。东汉王充在其《论衡》一书中介绍:“竹生于山,木长于林,截竹为简,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析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这段话的意思是,将竹切截为筒,劈破成竹条;将木锯断,剖析为木板,刮削磨平后,就可以写字了。
另外,西汉晚期的刘向在《别录》里又说:“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简皆于火上炙干之。”由于新鲜的竹子含有水分,容易腐朽或生虫,所以以竹制简的工序,就比制木简要复杂一些。首先要选择上等的青竹(称为“青”)削成长方形的竹片,再用火烘烤一片片的青竹防虫。在烘烤之时,本来新鲜湿润的青竹片被烤得冒出水珠,就像出汗一样,这道烘烤青竹的工序也因此得名为“汗青”(或“杀青”)。后来,“汗青”就渐渐成为竹简的代名词,进而又成为竹简所记载的“史册”。南宋末年的文天祥(1236-1283)在《过零丁洋》中所作“留取丹心照汗青”,便是出自制作竹简这一典故。
相比之下,甲骨、青铜作为文字载体,或材料稀少不易获得,或材质本身过于笨重,都不具备大量流通的条件;而竹木盛产于中土(全世界竹子种类有500多种,而我国就有250多种),廉价易得,与其他材料相比,易于携带流传,自然成为古人书写时的首选。
竹木何时应用于书写已无从考证,但其时间必然很早。《尚书》有载:“惟殷先人,有典有册。”再加上甲骨文、青铜器铭文中都有“册”字,这就说明最迟在公元前1300年之前简策就已有了。遗憾的是,由于竹木易腐,时代久远,沉埋地下的殷周简策早已腐烂,至今没有发现实物。现存最早的竹简是出土于湖北曾侯乙墓的战国简(前433),共240多件,约6000余字。
秦汉年间的简牍,留存至今的更多。1975年12月,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墓地又出土了一批秦简,共达1100多枚,内容包括南郡守腾文书、大事记、为吏之道及律文等。
有人或许要问了,古人究竟是怎么在“简牍”上写字的呢?既然是来自竹木的材料,是不是用刀刻上去的字呢?并非如此。从出土的实物考察,简上的字是用毛笔和黑墨写的。要是写错了字,将墨迹用刀刮削下去,然后再写上正确的字。所以历来把修改文章称作“删削”。从目前出土实物来看,书刀多为铁质,直刃,刀柄成环形。因为书刀用来刊改误字,类似现在橡皮,所以古人写字常常随身带着刀和笔,以便随时修改错误。书刀在简牍时代的书写中与毛笔同等重要,长期的刀笔同置使“刀笔”最终凝聚成了一个词语,并有了专门含义。《战国策·秦策五》有句话:“臣少为秦刀笔,以官长而守小官,未尝为兵首。”《汉书·张汤传》也说:“汤无尺寸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位三公,无以塞责。”其中都是将“刀笔(吏)”作为处理文书纪要的小吏代称。自宋元后,人们更是特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
主簿图,东汉,1952年河北省望都县一号墓出土
为了在简牍上写字,古代人们一般是跪坐在地上,左手负责持简,右手负责握笔书写。河北望都汉墓壁画中有对坐书写的“主记史”与“主簿”,较为真实地反映了这一书写方式。图中主簿坐在枰(或榻)上左手持简,右手持笔,在做记录。
简牍都是细长条形,书写时本来可以有横向与竖向两种选择,但古人觉得取竖向更为得当:竹简竖放时,左手握简时以手掌为依托,用五指持简,竹简稳定,便于书写;而将竹简横放时,左手只能握住竹简的左端,书写时易于晃动。书写完一简后,左手再取下一支简,为了避免打乱书写完毕简的顺序,通常将待写的空白简放在左手边,写好的简依次从右向左边排列,最先写的那一支排列在最右边。书写完毕编简成册以后,第一简必定写这篇书的题目。有时为了保护书简在开头加两根不写字的简称为“赘筒”,这也是后世书籍“护封”之源。当一部书写好以后,以尾简为中轴卷一卷,以便保存。为了避免错乱,同一书的策,常用“帙”或“襄”盛起来。如此一来,就形成了汉字自上而下、从右向左的书写习惯,一直延续到纸张代替简牍之后很久。今天出版的一些古籍,行文仍有竖排的情况,便是沿袭了这一历史“惯性”。
一根简牍上能够写多少字呢?根据大量出土简牍实物分析,简的长短并不是绝对的,一般规律是简书长短大小与书写的内容有密切关系,凡重要的书籍或记重要事情,必用最长的简来书写。每一简上所写字数多少是不相同的,少的只有一二字,多则几字、十几字,甚至几十字。每根简只写一列(比较宽的木简可写两列或多列)。编撰一部完整的书通常要耗费大量的简牍,还要避免流传过程中简册损坏后造成内容遗失和顺序颠倒。一本书的页和行发生错乱,校勘者称之为“错简”,指明是各支简的次序错乱了。
战国竹简,出土于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现藏湖北省博物馆
由于简牍这种纵势狭长的书写载体在先秦时期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致使书写者在控制毛笔时无法展开大幅度的动作,而只能拘束于狭窄的空间。简牍尺寸与文字书写的信息量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矛盾,迫使人们在书写时尽可能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并努力在狭小的空间中书写较多的文字。
为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将字形压扁以节省纵向空间。为保证文字的清晰可见,就要充分利用简面有限的宽度,使文字尽量往左右两侧舒展,在纵向压缩与横向伸展的共同作用下,最后就出现了一种单字呈扁势,而上下两字间间距被拉大的独特章法形式,也就是所谓的“隶书”。
“隶变”由来
“隶书”的兴起,大抵在战国晚期到秦汉之际。这一时期也正是简牍发展最迅速、应用最广泛的时期。当时的秦国崇尚法家,法度齐备。比如睡虎地出土秦简就包括了“秦律十八种”,其内容涉及了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多方面。律法体系如此庞杂,文书工作自然变得十分繁忙。因此,战国时的秦系文字在书写过程中,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大量的俗体字。近几十年发现的大量秦简上许多文字显然不是正规的篆文(《青川郝家坪木牍》《天水秦简》《云梦睡虎地秦简》)。
秦并天下之后,以小篆为通行文字。可惜这种圆润俊秀的文字虽比它以前的文字简易,但它那粗细一样、弯曲圆转的长线条,还是很难书写的。由于政务繁忙,官府里经办普通文书的“徒隶”们应急求快,便采用民间的手头字体,自行将篆文潦草简化了,为“徒隶”们所用,“隶书”的名称大概就是这样来的。《晋书·卫恒传》有句话,“隶书者篆之捷也”,指出了隶书的特点:篆书快写即成隶书。
关于“隶书”的面世,还有说法将其归功于程邈。据说此人原本也在秦廷做官,后来因故得罪了秦始皇,秦始皇把他关进监狱,一关就是十年,他在监狱里闲着没事就收集整理当时在隶人中流行的草写篆书,并将此3000字献于秦始皇,嬴政看了以后很高兴,就将程邈放出了监狱。但这个说法早在15个世纪之前就已经遭到质疑。北魏时期(386—535)的郦道元《水经注》就引孙畅之所言,指出山东临淄人发掘古冢,得到称齐太公六世孙胡公之铜棺,而上面只有三个是古字,其余都同于隶书,以此可证隶书非始于秦朝。或许,像李斯整理小篆文字一样,在秦官府正式使用隶书文字时,类似程邈这样的官府书吏曾做过系统的整理工作,对隶书的形成有过重要的作用。
肩水金关签牌,东汉。甘肃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现藏甘肃简牍博物馆。“肩水金关”四个字为东汉官文书中的隶书字体
不论起源如何,隶书显然是下层书吏使用的一种俗字。尽管秦朝的统治者允许官府用隶书来处理日常事务——1975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七十号秦墓里发现两颗同文玉印:一是正规篆文;另一与秦简的隶书风格相吻合——但比较庄重的场合一般还是使用“小篆”,而不用“隶书”。秦始皇周游天下四处刻石,用的都是小篆字体,就是证明。秦代创造了小篆,同时也发展了隶书。大约是小篆和隶书比较,实用性不强,书写困难,远不如同时发展的隶书。故小篆成了一个短命的书种,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到了汉代,隶书终于取代小篆而成为正式的书写字体。
两枚“冷贤”方形铜印章,秦代,江陵凤凰山秦墓出土。印上的“冷贤”二字分别用小篆(右)和隶书(左)
汉字字体从篆书到隶书的演变叫作“隶变”。从篆书到隶书的变化,是汉字演变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是古今汉字的一个分水岭。东汉年间的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就说:“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他的这番话显然是站在维护古文字立场上讲的。
隶书之于之前的篆文,一个显著特征是“破圆为方”:变小篆的曲线条为直笔,变小篆的圆转笔画为方折,这样的变化与书写载体似乎也不无干系。小篆通常以刀施于石上,所以小篆在书写时,所有笔画皆以圆笔书写,几乎没有毛笔书写的提按动作,力求笔画平直等粗;而隶书以毛笔书于简牍之上,书写时可以展现毛笔运笔多变的笔法,笔画中方笔圆笔兼备并且富于粗细变化。
在隶书的笔法里,横画长而直画短,呈长方形状,讲究“蚕头雁尾”。所谓“起笔蚕头”,即在起笔藏锋的用笔过程中,同时将起笔过程所形成的笔画外形写成一种近似蚕头的形状。“收笔雁尾”,即在收笔处按笔后向右上方斜向挑笔出锋。
这样的笔法来由,或许与简牍的质地有关。竹简的表面即使平整,其纹路仍呈纵势均匀排列,且带有凹槽。因此,毛笔在书写横向笔画和纵向笔画所受到的阻力是不同的。当毛笔在简上书写从上至下的竖直笔画时,受到的阻力较为均匀,而书写从左至右的横向笔画时,就要将笔势进行调整,当遇到阻力时就有意识地施力将笔尖下压,通过后再将笔尖提起,从而形成上扬之势。如此“蚕头雁尾”的横向笔画往往在每个字中只出现一笔,即使是横笔画很多的字,也只在其主笔画中出现一处,其余笔画中皆不出现,这就是所谓的“蚕无二至,雁不双飞”。这种夸张的主笔增强视觉冲击力,清晰易识,字与字之间因此便有了泾渭分明的界限,这对于书写相对随意、字形大小不均间距不显的简牍来说,无疑是一种重要的字间标识手段。“蚕头雁尾”也成为成熟“隶书”最显著的特征。
隶书的黄金时代
实际上,隶书之于古文字的变化还不止于此。有人总结了这样几条变化规律:一、形变。形变是指字体的形状结构保持原有状态基本稳定,只把篆书的曲线改为平直方折的笔划,使字体的形象发生改变;二、省变。省变是指在发生形变的同时,将繁体字进行简化,省去部分偏首。如“秦、春、奉”等字,在篆书中上部都不相同,隶变后被同一个新构件取代;三、讹变。讹变是指在发生形变的同时,改变笔画方向和下笔顺序等,让文字的形体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重新组织字形。比如“黑”字下面的两个“火”字分化成“土”和“四点”,“光”字将上面的“火”字变作“小”字等等。
通过这样的变化,绝大多数汉字变成了完全丧失象形意味的,由点、画、撇、捺等笔画组成的符号,无规则的线条变成了有规则的笔画。从字形上看,通过合并、省略、省并等方式,汉字形体大大简化了,变成了完全符号化的文字。无怪乎《汉字学概要》如此总结:“从篆书到隶书的转变,是汉字史上的一大飞跃,从此,汉字完全失去了古文字阶段的象形意味,摆脱了古文字蜿曲线条的束缚,开始步入今文字阶段。
”在汉代,除了符玺(符信、符契和印章)、幡信(题官号职衔的旗帜)和有些碑额、砖瓦还采用篆书外,其他场合都普遍使用隶书书写。当时,写隶书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写好隶书是入仕的手段。社会上曾有这样的谚语:“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意思是何必讲究“礼义”呢?能写好隶书(汉代人称为“史书”)就可以为官做宦了。这当然大大推进了隶书的发展。到东汉灵帝熹平四年(175),当时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蔡邕(蔡文姬之父)建议正定经本文字写定《鲁诗》《尚书》《周易》《春秋》《公羊传》《礼仪》《论语》等七经文字,共刻46块石碑立于太学门前,世称“熹平石经”,熹平石经上的字书体一致均形体方正,笔画匀称,波挑工整,庄平典雅,在东汉晚期被作为标准书体的隶书,世称“八分”体。至此,“隶书”的演变也宣告基本完成。
由于东汉树碑风气兴盛,优秀的汉代隶书也因此得以流传到了今天。在大量的汉碑当中,《乙瑛碑》算较早的作品。它的全称名为《汉鲁相乙瑛请置孔庙百石卒史碑》,或称做《孔庙置守庙百石孔龢碑》《汉孔子庙置卒史碑》等。乙瑛其人为鲁相,他在汉桓帝元嘉(151—152)时奏请在孔庙设置百石卒史,碑以此而取名。此碑高260厘米,宽128厘米,18行,每行40字,刻有公牍和对乙瑛的赞辞。此碑的出现,标志着汉碑标准隶法的完全成熟,因此《乙瑛碑》曾受到历代书家的高度评价,无不视为汉碑中的典范作品。如清人郭宗昌说:“其字画之妙,非笔非手,古雅无前,若得神助,弗由人造。”
《乙瑛碑》明代拓本(局部),现藏故宫博物院
之后的《曹全碑》,全称《汉郃阳令曹全碑》,又称《曹景完碑》,刻制完成于东汉灵帝中平二年十月丙辰(185年11月30日),碑阳20行,每行45字,碑阴题名33行,分5横列,内容为记述曹全(字景完)的功业。其字法遒秀,逸致翩翩,结字匀整,方圆兼备。清代的书法家万经评价,“秀美飞动,不束缚,不驰骤,洵神品也。”距离《曹全碑》只差一年,另一块汉末名碑《张迁碑》(全称《谷城长荡阴令张迁颂》)刻于东汉中平三年(186)。
此碑书风与《曹全碑》不同,其用笔以方为主,棱角分明。在名碑林立的汉碑群中,《张迁碑》可说是“最后的辉煌”。不久之后,天下大乱,朝廷无暇顾及树碑立传之事。后来曹操又颁发禁碑令,桓帝、灵帝以来盛极一时的建碑之风,便随之步入低潮了。而在同一时期迎来相似命运的,还有刻于石碑之上的隶书字体:“隶书的体态,很大程度维系在特定的书写材料——简的书写要求之上,因而呈横展之势。而横展的体态特征,却不符合一般书写场合的高效要求。因此,一旦离开简这种书写材料,隶书的体态便没有维持不变的理由。事实的发展变化,正依从了这种逻辑的规定。”
《张迁碑》明代拓本(局部),现藏于故宫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