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通俗说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在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
一户多宅就是指农村一户村民拥有多处住宅的现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的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于一户多宅的会进行整治。但是在对于认定一户多宅是否合法时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