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近日公开发布。《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
《规划》指出,“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稳居世界领先地位,利用能力、技术水平、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推进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规划》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联合形式印发。
转自:国家发改委
来源: 河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