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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权益,用人单位可免责吗?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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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权益,用人单位可免责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目前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要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劳动者,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一定要重视社保的缴纳。
 

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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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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