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广大工薪阶层晚年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近期有报道说有一位退休女职工刘阿姨,已经在北京缴纳社保满15年了,但是退休后却被告知无法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只能按照其老家的标准领养老金。
问题的关键在于刘阿姨在北京缴纳社保的累积年限的确达到了15年,但是按照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后在非户籍所在地建立的账户均为临时账户。而刘阿姨由于建立社保账户时年纪超出,所以即使按期缴纳了养老保险也仍然属于临时账户,无法享受北京的养老待遇。
相较而言,刘阿姨老家的养老金标准肯定是比不上北京的,但是由于没有正确的缴纳社保,她也不得不承受这巨大的养老金待遇差距。
本次事件引发了大家的疑问:自己目前在缴的养老保险究竟有没有用?所谓累积缴纳和连续缴纳又有什么区别呢?
接下来我来和大家一起捋一捋
累计缴纳年限
累计缴纳就是所有的缴纳社保记录,包括补缴,把全部的缴费年限全都加起来,称为累计缴纳年限。
现行政策社保需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开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享受退休金待遇。这里的15年可以断断续续的缴纳,前后加起来达到15年缴纳年限便可以,如果间断缴费导致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只能领取一次性养老金。
对于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直接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同时计发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合历次间断缴费前的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平均化处理,取出算术平均值。这样就使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降低,相对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也将减少。
连续缴纳年限
指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履行社会保险缴费执行过程中,没有中断缴费的记录;或虽有中断,但中断的时间没有违反社保部门可作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中断的时间按实补足后仍可以作为连续缴费年限计算,各地区规定不一致需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这一条直接对应的是落户、买房、买车、医疗待遇等问题,比如在北京落户要求连续缴纳7年的社保,若断交1个月都要重新计算,外地户口在北京购房则必须连续缴纳5年的社保或者纳税,社保要求必须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不能间断;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此外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前提是在同一城市参保,如果有跨省市的工作调动,可以将之前交过的社保转移合并到同一城市,算作累计缴费年限,但是就无法作为连续缴费年限计算了。
所以有购房落户等需要的朋友一定要关注当地的政策,社保千万不能断保,否则就要重头计算,耽误了大事。工作有一定年份的朋友们则需要慎重考虑调动工作的问题,避免无法享受到预期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