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启动 管理费率上限降至1.2%
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进行了工作安排,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先行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其余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争取于2023年底前分别降至不超过1.2%、0.2%。
此轮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具体来看,有部分工作安排是中长期工作,如降低交易佣金费率相关改革措施涉及修改相关法规,预计将于2023年底前完成;规范销售环节收费将通过法规修改,统筹让利投资者和调动销售机构积极性,预计于2024年底前完成;完善费率披露机制明确要修订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基金年度报告模板、强化基金公司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披露要求,全面反映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上述改革措施涉及修改相关法规,预计将于2023年底前完成。
为了配合此轮改革,证监会将推出配套机制,包括大力引入中长期资金,推动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推动解决公募基金长期资金供给不足、投资稳定性不强、长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助力权益类基金发展,推动行业实现“总量提升、结构优化”。支持基金公司拓宽收入来源,支持基金公司申请基金投顾业务资格,实施业务转型,提升服务能力,拓宽收入来源,允许基金管理人依法对个人养老金等特定资金投资的基金份额设定更低的管理费率,提高公募基金行业综合竞争力。降低基金公司运营成本,推进基金后台运营服务外包试点转常规,支持中小基金公司降本增效,搭建公募基金行业统一直销业务平台,进一步增强基金公司直销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基金销售行为,践行“逆向销售”,完善内部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减少“首发冲动”,发力持续营销,加快从“重销量”向“重保有”转变,更好实现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另外,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政策框架之一。坚持投融资两端平衡发展,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机构投资者的特点分类施策,推动完善保险、理财、养老金等各类中长期资金长周期考核、税收优惠、会计核算等配套制度机制;同步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生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持续构建“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权益投资实际比重,提升投资稳定性,形成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保值增值、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效协同的新局面。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稳慎推进、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市情、与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费率制度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互相支撑、共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