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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网络刷单”返利 实则是贴钱骗局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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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网络刷单”返利 实则是贴钱骗局

 

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柯国强
  
  充值本金加入刷单微信群,一开始收到了返利,没想到要取回本金时直接被“踢出群”。
  《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获悉,在上级公安机关指挥部署下,历时3个多月,跨越6省9市,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的“网络刷单”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带破全国各地诈骗案件296起,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400万元。
  “刷单”返利却成了倒贴钱
  今年6月14日,咸宁通山县通羊镇居民方烨(化名),通过微信加入到一名为“礼品策”的刷单微信群中,说好只要从事“刷单”就会获取6%的返利,并且充值本金五天内如数退还,充值越多,收益越大,稳赚不赔。
  足不出户就有收入,方烨对此心有所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礼品策”微信群业务员耐心专业的介绍指导下,通过手机支付宝充值了5000元,然后在“礼品策商城”App中充值刷单,果真获得了6%的返利。
  这钱来得容易,方烨高兴万分,以为发现了一条发财捷径。后续20多天,他先后投入资金共计6.7万元。
  7月8日,因急需用钱,方烨想提取一点现金,但却无法套现,询问“业务员”也无回应。
  可能是对方在忙吧,方烨这样想道,也并没有特别在意。次日,他再次询问时,突然发现被对方踢出该“刷单”微信群。
  方烨此时才慌了神,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了,本想“刷单”返利赚点钱,结果却倒贴损失了近7万元。
  方烨心急火燎地赶到通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报案,接警民警第一时间进行了受案。
  循资金流向跨省抓捕嫌疑人
  7月24日,通山县公安局正式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以副局长尹松为组长、网安大队长郑全明为副组长的专案侦查小组,抽调多名精干警力,开展专案经营,一张侦查大网悄然张开。
  通过对受害人资金流向侦查,民警发现,受害人方烨的被骗资金被转移到一个名为“252520355@qq.com”的支付宝账号,在今年4至7月的短短几个月中,该支付宝帐号收入资金多达4785万元,而该帐号一有资金进帐,则马上将资金流出,而资金的流向则大多是银行卡,其中最大额的是流向“云南仓须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卡资金1490万元,其余资金则多是流向陈某林(湖南桑植人)等多人的银行账户。
  所有流出的资金,则在湖南省张家界市的各银行ATM机,被一一提取,不知所踪。
  “云南仓须商贸有限公司”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侦查民警郑全明、谭品锤等迅速启程,分赴云南省昆明市和湖南省张家界市调查取证。
  通过侦查手段,陈某林、邹某、何某等多名嫌疑人一一浮出水面,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充分掌握嫌疑人的交易情况犯罪证据,侦查民警又赶赴上海市某公司,及时调取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礼品策”商城APP平台交易数据的犯罪证据,并通过进一步并联碰撞,获取了何某、邹某等十多名嫌疑人员信息,成功掌握了以覃某、陈某为头目,陈某林、何某等为骨干的诈骗团伙的犯罪事实。
  至此,案件脉络基本清晰,专案组果断实施收网:对主要犯罪嫌疑人覃某、陈某进行上网通缉,并派出4个抓捕小组,远赴湖南、陕西、广东、广西等省市,对四处逃窜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在当地警方支持配合下,各路追逃小组成功将覃某、陈某2名主犯及另外7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归案,另外2名嫌疑人因为慑于法律的威严到通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以父亲名义注册商贸公司行骗
  经查,所谓的网络“刷单”返利,都是犯罪嫌疑人从始至终精心设计的骗局。
  29岁的湖南籍犯罪嫌疑人覃某和20岁的湖南籍陈某妄想通过网络“刷单”获取不法利益。
  警方查明,今年3月23日,二人相约到上海市某公司购买制作了“礼品策”网络购物APP,以作网络“刷单”诈骗平台;为取得声东击西效果,达到扰乱警方视线目的,4月上旬,陈某与其父不惧路途遥远,特意来到相对闭塞的云南省昆明市,以其父亲名义注册成立“云南仓须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网络购物“刷单”的法人愰子;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某小区租赁一住房,以作诈骗实施地。
  邹某、叶某等10多名嫌疑人充当业务人员,利用购买和申请的QQ号、微信号,在互联网上发送“刷单”返利广告,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受害人通过“礼品策”网络购物APP进行刷单,向“云南仓须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宝及财付通帐户,汇入大量刷单资金。
  刚开始,为取得会员的信任,按照“刷单”金额的6%给会员返利,不断地吸引会员也就是受害者投入资金进行“刷单”,使会员越陷越深。
  7月初,犯罪嫌疑人覃某、陈某看见“礼品策”网络购物APP资金池金额可观时,决定斩割收手、停止返利,将受害人未及时提现的资金陆续转入犯罪嫌疑人邹某、叶某等人购买收集来的银行卡中,并将银行卡内所有资金取现。
  与此同时,与同伙结算工资提成,将骗来的资金进行瓜分后各自潜逃。
  经统计,在短短3个月时间,该团伙共诈骗资金1200余万元,受害人涉及全国各省市区500多人,带破全国网络“刷单”案件296起。
  网警提醒:刷单赚钱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网络兼职信息,以刷单返利返本为幌子吸引受害人,开始诈骗嫌疑人兑现返利返本使受害人放松警惕性,之后嫌疑人给受害人分配大金额的刷单任务,在受害人支付较大金额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返本返利。
  广大网民看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犯罪嫌疑人正是通过前几单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来骗取信任。
  发现被骗后,受害人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提供对方的电话号码QQ、微信等相关信息,为破案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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