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规定,2月为试运行月,3月自行车协会和企业对2月的违规信息进行核实取证,4月初公示纳入联合限制的骑行人员信息,并进行弹窗提示。从3月起,被纳入联合限制名单的用户,由各共享单车企业依据《公约》于5月初进行公示,6月初共同对其实施联合限制骑行。
(北青报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