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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贷款佐证,自己却成了借款人!一宗AB贷被法院判为无效借贷

2023-08-08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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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是帮朋友做贷款佐证,没想到自己却成了借款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书,该案为一起典型的AB贷。

  20224月,朋友郭某民急需用钱,张某硕前往贷款中心佐证,原以为是帮朋友贷款15.7万元。然而,2022年5月,张某硕收到贷款逾期通知。多次联系郭某民协商此事未果后,张某硕将郭某民告上法庭。

  判决书显示,双方实施的是张某硕以信贷资金提供借款的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无效借贷行为,郭某民应给付张某硕15.7万元。后郭某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22年4月2日,张某硕、郭某民找到北京超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代公司”)分别签订贷款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办理贷款事宜。

  同日,张某硕从南京银行(8.5000.010.12%)、江苏银行(7.150-0.05-0.69%)、广发银行分别贷款9.3万元、5万元和2.7万元。随即被超代公司扣除服务费1.05万元,向郭某民转账15.7万元。

  张某硕称,2022年11月,发现贷款的申请人是自己,多次联系郭某民要求协商此事,郭某民以不在家等为由,拒绝还钱。

  2023年3月,张某硕分别向三家银行还清贷款,累计支付约17.04万元。

  法院认为,虽然张某硕本意是为郭某民佐证,但从事实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双方实施的是张某硕以信贷资金提供借款的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无效借贷行为。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一审判郭某民于判决生效之日内给付张某硕15.7万元。郭某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因AB贷对簿公堂的不止一例。2022年,北京一姐弟因AB贷闹上法庭,姐姐以为帮弟弟担保,收到银行贷款15.9万元后转账给弟弟。随后,却发现自己成为借款人,要求弟弟偿还剩余借款15万余元。

  那么,什么是AB贷?这中间往往还伴随着贷款黑中介的“套路”。

  实际上,早在2022年9月14日,原银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内容详细地指出:

  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如果某些营销客户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资格要求,不良中介会设法不择手段地包装客户贷款资料,甚至采用“AB贷”,即客户A自身资质不符银行贷款审批条件,中介会伪造银行贷款审批流程的截图告知客户A存在高风险系数,需要增加担保人。然后,中介公司会极力说服客户A寻找资质较好的客户B担保,但贷款金额实际上却由客户A使用。当客户A逾期未还时,由客户B承担还款责任,并且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中介公司则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

  实际上,这就是移花接木的手法。黑中介打着为借款人A申请贷款的幌子,实际上却用担保人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并告诉借款人A借款成功。

  《风险提示》将AB贷纳入套路贷,提醒消费者警惕过度负债风险,选择正规贷款渠道,提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

  天眼查App显示,该案中的涉事公司北京超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北京超代”为关键词,在BOSS直聘搜索发现大量“高薪贷款销售可小白”相关的招聘信息。

  从该案判决来看,只涉及A与B的纠纷,没有涉及贷款中介公司。贷款中介公司将承担何种责任,目前还未有法律明确。界面新闻《局外人》栏目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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