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很多,包括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个人缴费是年龄、过渡系数等,此外,部分地区某些特殊的养老金计算方法,对养老金的核算结果也影响巨大,比如四川的增发养老金待遇。
最近,一位四川退休朋友的养老金核算表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大家看到养老金的第一反应就是惊呆了,第二反应就是惊呆之后的怀疑,这是怎么回事呢?本文采用第一人称“我”进行叙事,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我是1963年出生的兔,如今变成了2023年退休的兔,60年的时光转瞬即逝,我也迎来了不用工作就有收入的日子。
养老金核算表显示,1986年7月参加工作,平均缴费工资指数3.025,视同缴费月数69,实际缴费月数370,累计缴费月数439(36.58年),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371765.12元,计发月数139,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月数114,养老金计发月数7822元。
下面是养老金的计算过程:
基础养老金等于(7822+7822×3.025)/2×(439/12)×1%,结果5758.3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371765.12/139,结果2674.57元。
过渡性养老金等于(7822+7822×3.025)/2×(114/12)×1.3%,结果1944.11元。
以上三项养老金合计10377.02元,养老金已经过万,很不错,对于大多数退休老人来说,已经属于天花板般的存在。
接下来,或许让大家想不到,除了以上三项养老金外,还有增发养老金待遇,有3000多元。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月增发养老金等于(指数化平均工资7822×3.025)×增发比例0.4%×累计缴费年限(439/12),结果为3462.16元。
最终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为四种养老金待遇之和,结果为13839.18元。
看到养老金核算结果,网友不淡定了,惊呆之后是怀疑,认为不太可能,并指出两大疑点:一是平均缴费指数不可能大于3;二是月增发养老金是咋回事。
其实,平均缴费指数大于3是可能的,月增发养老金是四川退休人员独有的计算方法。
平时大家见得最多的缴费指数在0.6到3之间,超出这个范围的不多,但不代表没有。
比如有些退休人员的缴费指数就会低于0.6,有0.4的,也有0.5的,缴费指数低于0.6,由于比较常见,大家已经习以为常的,但是当看到缴费指数大于3的,认为不可思议,甚至觉得不可能,但这种情况确实又是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退休人员存在社保转移情况
由于各地的平均工资不同,对于缴费基数的认定有差异,基数有高有低,如果在基数高的地区按照300%缴费后,转移到缴费基数的地区,缴费基数就有可能大于3了。
第二,缴费基数设限60%到300%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个规定
1995年之后,各地才开始养老保险统筹,采用单位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并规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但由于各地统筹时间有早有晚,早的地区在1992年前后,晚的地区在1998年前后,这就给平均缴费指数大于3带来了可能。
第三,退休人员所在地没有对平均缴费指数设定高限
缴费指数不会大于3,如果用现在的观点来看,确实没有毛病,但是社保制度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缴费指数比较高的情况,部分地区按照当地的缴费指数计算方法计算出来后,是几就是几,并不是说结果超过3了,就按照3计算养老金。同样的道理,计算结果低于0.6了,也不会按照0.6计算养老金。
这是四川独有的计算养老金方法,在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之外,增加了增发养老金待遇,计算公式如下:
增发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增发情形有12种。比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发比例0.1%;1995 年12 月31 日以前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增发比例0.3%;获得省劳动模范称号二次以上的的,增发比例0.2%。
在同等条件下不同地区退休,养老金待遇或有比较大的差距,如果退休前出现过社保转移,有可能会出现缴费基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情况,如果你属于独生子女父母,在四川退休还会享受增发养老金待遇。由于增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类似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仅仅是增发养老金这一项就有可能拉开养老金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