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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遇房东“探照灯检查” 照出了什么?

2024-04-02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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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租赁领域的个体维权风波,为何登上热搜,引发广泛热议?

近日,有网友在某平台发布“房东拿探照灯逐寸检查租房退的房子,租户称房东就是想讹钱”,引发网民关注。当地街道办发布通报称,双方就赔偿事宜意见不一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由租户陈某、吴某某各支付房东郭某某2000元赔偿款,并当场签订协议书。

去年9月5日,租户陈某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到当月27日提出退租,前后不过20余天,一个月房租为1200元,而房东却索赔逾万元,这些数据综合一起产生了“戏剧性”冲突,令人错愕。为了挑出毛病,房东拿着探照灯一点一点检查,这种行为也让人瞠目结舌。正如有网友揶揄:“这不是要扣押金,这是要多交(收)一年房租啊。”

据报道,当地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处置双方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期待事态进展的同时,不能不关注此事引发的社会“情绪”——一件租赁领域的个体维权风波,为何登上热搜,引发广泛热议?

一定程度上说,这个话题登上热搜榜,是被网友“顶”上去的。租房所遇到的辛酸、愤怒和屈辱,往往难以尽述。稍加留心即可发现,人们在租房时的不愉快经历,容易留下阴影长久驱之不散。

此前有调查显示,在各领域投诉占比中,租房住房超过金融理财电商网购等,占据第一。另一份调查报告则显示,在租房投诉问题中,占比最高的前三位是退租问题、设施问题和租约问题。

退租难,难退租,有此经历的租户的真切遭遇是,即便如期退租也有拿不回押金什么的,房东或中介总能找到借口克扣押金。但也有对房屋内物品造成损坏、甚至拖欠水电气费,租赁到期后扬长而去的租户。这些行为显然都有悖法治精神。

应该说,租户和房东签署了租房合同(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双方的权益都受保护。如果租客损坏了房屋,当然应承担责任,而房东一旦损及了租客利益,也应承担责任。这是平等的法律关系。现实中,有的租客被房东或中介拿捏,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愤而维权,维权成本之高往往让租户难以承受,只好吃个哑巴亏。

具体到这起探照灯事件,当地有关部门应调查清楚,以探照灯来吹毛求疵,且索以高价赔偿,是否涉嫌敲诈勒索?

住房租赁市场乱象频出,原因是多方面的,消除乱象需要多管齐下。有专家认为,我国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过于原则化,应当进一步细化明确。这固然有道理,当前最要紧的是监管部门主持公道,对无良行为依法严惩,对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打击。

探照灯事件又一次照出了住房租赁市场的乱象,抑或不够规范之处。正视问题,积极解决,给双方应有的法治保障,才能推动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也才能给租户更多归属感。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济之

关键词:退租      点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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