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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019-04-02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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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首都教育”官方消息,4月1日下午,北京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今年,北京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让更多孩子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

先带大家来看看各年龄层入学条件和方式:

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免试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而当片区内学校学位紧张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长期租住地入学: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北京市户籍对待。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北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 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 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各区应建立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初中入学

各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

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监控。


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流程
 
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重点日程安排

4月29日之前

完成北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6日至5月10日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25日至6月9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5日至6月16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初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9月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

编辑 吴娇颖

综合自首都教育、北京日报

图片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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