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何星辉 实习生付锐涵
一辆在道路上自动驾驶的汽车,如果被黑客控制,它还能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吗?在5月29日刚刚落幕的2019数博会上,图灵奖获得者惠特菲尔德⋅迪菲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表达了同样的忧虑。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
面对即将到来的5G时代,网络安全特别是数据安全问题日趋严峻,怎么样给数据装上“安全阀”,确保数据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自由流动?碰巧的是,由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公布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我们还会不会被“定向推送”的广告所困扰?
“安全是所有零前面的一,没有一,再多的零也失去了意义”
20年前,有一个全世界都很关注的挑战赛,叫互联网生存大考验。12个人被关在一个密闭的酒店房间里,他们的身边没有任何生活用品,只有一台电脑和一条网线,对他们的考验就是,靠着唯一的互联网工具,至少生存72小时以上。
这件事,当时在全世界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可如果放在今天,人们还是能愉快地利用互联网生存下去的。因为数字经济的到来,让人们的生活发生着越来越多的改变。
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的总量超过了31万亿,占GDP比重达到34.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7.9%。在这背后,是爆炸式增长的海量数据。据估算,2018年我国产生了7.6ZB的数据量,约占全球总量的23%。
数据正成为取之不竭的资源,带动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壮大,却也给人们带来了隐忧。
在2019数博会上,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介绍,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2018年,中国的网民个人信息被不当侵犯和侵害的比例高达85.4%。
与此同时,另外一种现象也值得注意,那就是阿里巴巴集团技术副总裁杜跃进所提及的数据恐慌。视数据开放为“洪水猛兽”者不在少数,于是数据丛林里壁垒丛生,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大数据产业的纵深发展。
数据治理上的缺位显而易见,这也在客观上要求国家从顶层设计上推动制度层面的规范化治理。
灾备技术国家工程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辛阳指出,数据安全问题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到个人隐私甚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是数字经济发展道路上必须面对的挑战。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副所长郭莉更是掷地有声:“安全是所有零前面的一,没有一,再多的零也失去了意义。”
网络运营者推送新闻信息、商业广告等,应标明“定推”字样
周汉民表示,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刚刚公布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虽然连行政法规都不是,但这是一个供全民讨论的意见稿,里面最主要的就是要解决数据的使用和监管问题。
管理办法提出,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此外,规定网络运营者以经营为目的收集重要数据或个人敏感信息的,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
在安全监管方面,管理办法则指出,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发生数据安全事件风险明显加大时,网络运营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短信、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并按要求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报告。
针对外界普遍关注的“定向推送”问题,管理办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利用用户数据和算法推送新闻信息、商业广告等,应当以明显方式标明“定推”字样,为用户提供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的功能;用户选择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时,应当停止推送,并删除已经收集的设备识别码等用户数据和个人信息。也就是说,对于企业的精准营销行为,今后,用户可以说“NO”。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北京友友天宇系统技术有限公司CEO、中国云计算专家委员会委员姚宏宇认为,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但怎么在安全和价值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才是最关键的,这也是大数据发展的一体两翼,既要避免数据被滥用,也要避免防护过度。
数据安全防护不能仅仅靠技术
近年来,数据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客观上导致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投入,不过,技术也不是万能的。数据安全防护问题似乎一直没能摆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魔咒。
“在保障数据安全方面,传统手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辛阳坦言,传统上,主要在防黑客攻击和网络非法渗透上采取通用的网络安全防护,但这些手段总体上都是防外的,无法防护内部违规窃取或越权使用问题。
辛阳举例,用户安装App等软件,表面上都是自身授权通过的,但是用户要使用软件,哪怕是霸王条款也必须全盘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数据泄露只能通过防内手段来处理,不过,目前技术难度较大、手段偏少,所以更多的要通过监管来保障数据安全。
这也应了网络安全行业的一句口头禅:三分技术七分管理。辛阳教授指出,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加大非法采集以及违规使用数据的成本,强化监管机构对数据安全的审查约束。
南京中诚区块链研究院安全总监马强则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在数据安全方面的解决思路,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依据,但从根本上,数据安全问题的解决还需各方努力,特别有赖于国人网络安全意识的提升,不能用隐私换取便利。
按照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王伟平的说法,数据安全不纯粹是一个技术问题,它是一个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企业政策和技术要素相结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
联合国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问题高级顾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指出,管理办法对当下很多业务处理、数据处理模式,数据处理业务、方式做出了直接的规定,是非常“具有时代意义”的,“具有接地气”的规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本身反映了目前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治理过程当中新的框架,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的,主客观相结合的一种保护体系。
“从政策战略的角度来说,从互联网+行动计划到2017年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我们看到了我们国家对于发展和安全的价值并重的问题。”他提到,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既让中国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有别于其他的国家,同时也反映在我国具有“强烈的地方性色彩”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问题上,需要我们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多的关注和满足我们自己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