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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寄口罩和中药到国外吗?防疫用品国际寄递指南来了

2020-04-02  中国邮政快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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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却在加速扩散,最近,不少居民要为国外的亲友寄去口罩等防护用品,也有国内公司考虑出口防疫物资,全国多地的快递小哥可能都接到了这样的电话:能寄口罩、中药等到国外吗?怎么寄?需要注意什么?为此,小编参考海关和快递公司公布的官方消息,为你梳理了一篇防疫用品国际寄递指南——

Q:可以往国外寄口罩、中药等防疫用品吗?

A:可以,但液体中药除外,因为液体禁止走航空件。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家暂停寄递业务,同时,寄递的防疫用品应符合海关出口报关申报规定及目的国进口申报规定,详情可以咨询当地快递网点。

Q:往国外寄口罩运费需要多少?

A:100-200个口罩之内,运费大约150-350元人民币。因各家快递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运费标准不同,具体价格,可以通过快递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顺丰给出两票国际件实例,可供参考——

能寄口罩和中药到国外吗?防疫用品国际寄递指南来了

 

Q:寄递量有限制吗?

A:个人寄递,数量以个人合理自用为原则。海关规定,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公司寄递,单票重量和申报价值无限制。申报价值超过400新币(含)需要征收7%的消费税。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可能有寄达地对口罩进口有要求。

Q:寄件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A:①快件报关:

1)单票价值低于5000人民币;

2)发票: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详细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个)、价值、重量;

3)CMA CNAS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厂检单;

4)海关所需其他补充说明的文件。

②正式报关(D类):

1)非医用:

a.客户具有相关进出口资质且可提供文件、货物发票、装箱单、与寄递货物目的国相符的国际贸易合同;

b.CMA CNAS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厂检单;

c.海关所需其他补充说明的文件;

d.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详细品名、品牌、数量(个)、价值、重量。

2)医用:产品上有“医用”标识,或者有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号

国内出口贸易企业:

a.客户具有相关进出口资质且可提供证明文件,如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b.货物发票、装箱单、与寄送货物目的国相符的国际贸易合同;

c.生产企业应具有企业生产许可证;

d.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e.医疗器械注册证 ;

f.产品说明书、标签、已标明产品批次/号的外包装;

g.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

h.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详细品名、品牌、数量(个)、价值、重量。

国内出口生产企业:

a.合同、发票、装箱单、客户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

b.有医疗器械相关内容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c.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

d.厂家检测报告;

e.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详细品名、品牌、数量(个)、价值、重量;

f.所有产品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及不符合进出口贴标等规定的产品均视为不合格产品,无法正常出口。

Q:如何下单?

A:可以通过拨打邮政快递企业官方热线,登录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下单。

Q:寄递时限会有延误吗?

A:目前,因疫情影响,国际航班停运或减少,部分国家关闭口岸,造成国际邮件出口时限有所延长。

防疫物资出口企业注意啦

⚠ 目前国外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准入要求变化非常频繁(如有消息称欧盟对医疗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放宽CE认证的限制、美国允许部分医疗物资申请紧急使用授权等),出口企业在出口前务必仔细了解对方国家(地区)的准入要求,同时做好进口国要求的各类注册认证。

⚠ 部分国家已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政府有权采取一些非常规措施,如征用企业和个人物资等,企业需要注意风险。

⚠ 目前国际航线大量停运,出口舱位、航班十分紧张,部分国家还采取关闭边境等管制措施,出口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物流情况。

⚠ 把好出口物资质量关。国外对医用防护物资要求严格,会进行检测或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一旦检测不合格或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则要面临被退货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 对于属于医疗器械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企业在国内生产、销售、经营时,还需要满足国内关于医疗器械的注册、许可、备案等监管要求。

附:国外关于口罩等防疫物品进口的相关要求规定(供参考)

● 日本

①个人件:医用需要进口方自行联系日本卫生省。

②公司件:医用口罩需要进口公司提供许可证书及与日本卫生省药物科进行确认能够进口。

● 韩国

①150 USD 以下无需正式报关 和150 USD 以上, 企业内部员工合理自用,企业之间相互捐赠(含合理自用及公司员工内部使用):

1)缴纳10%关税及10%增值税;

2)进口公司需要向韩国医药安全处申请免除口罩进口许可证,此政策实施到4月30日。

②以商业销售目的进口:

1)缴纳10%关税及10%增值税;

2)进口方需要向韩国进出口协会会长提交标准通关报告;

3)进口方初次进口该类物品时,并取到相关许可证;

4)申请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资质:a.具有进口资质的公司;b.具有进行货物保管的仓库;c.具备自体质检测的设备;d.无任何因为违规而被处罚的记录。

③捐赠物资:

1)受赠方为韩国政府机构、政府办公室、地方自治团体等;

2)收寄双方进行沟通,并将韩国政府开具的“捐赠事实证明书”发送至韩国关务后,得到确认后,可收寄;

3)如为免除进口许可证要求和关税:文件应注明:捐赠物品名称、捐赠数量、捐赠方、受赠单位等。

● 美国

①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口罩,无FDA管制。

②销售性质:

商业件进入美国受FDA监管,需要FDA相关资料,厂家与收件方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厂家:

1)Device Foreign Manufacturer Registration Number/设备国外制造商注册号;

2)Device Listing Number/设备清单编号。

收件方:

1)Initial importer registration -初始进口商注册;

2)Device/Medical Device Facility Registration - 医疗器械/设施注册。

● 加拿大

①个人寄件,收寄双方信息为个人,数量符合合理自用的要求;

②应具有进口或销售供人类使用的医疗仪器的机构牌照;

③医疗类物资进口销售需要MEDICAL DEVICE LICENCE(MDEL),具体由加拿大卫生局审批和监管。

● 欧盟(含英国)

①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橡胶手套、医用口罩均属于医用物资;

②数量符合个人自用原则;

③个人防护口罩,均需要CE认证;

④托寄产品成分表,口罩包装应有明确标识产品适用的标准以及口罩的类型及使用方法。

●新加坡

应当自行在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完成网上申报进口。

● 马来西亚

暂无特殊要求。

● 泰国

护目镜、口罩(医用口罩、非医用的一次性普通口罩),需正式报关进口并且提供FDA的进口许可证。

● 越南

个人件低于100万越盾可以进口;个人件高于100万越盾以及所有公司件进口需要获取进口许可证并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托寄物质量的检验。

● 澳大利亚、新西兰

暂无特殊要求。

● 阿联酋

①个人件:

1)阿联酋当地居民需提前提供个人ID,⾮本地⼈提供护照和签证⻚扫描件。

2)提前提供MOH许可;

3)发货或购物小票或网购订单截图。

②公司件:

收方公司必须提供:

1)TradeLicense copy;

2)在阿联酋卫生部获得进口卫生许可(MOH)。

作者:李平

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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