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在国内创业圈里,最热血的创业故事主角当属“新东方”。伴随着董宇辉的出圈,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和他带领的团队再次吸引了大众的目光。
自1993年创立以来,新东方从英语培训学校到教育科技集团,从遭受同行排挤到成为第一家赴美上市的教育机构,从多个业务版块全面发力到为应对双减政策转型直播带货……俞敏洪的创业之路可谓披荆斩棘。使新东方和俞敏洪能够一路过关斩将、发展至今的关键是新东方的企业文化、人才培养和产品打造,当然,也离不开俞敏洪一直坚持的合法合规、不做假账,并且不断自我升级、追求专业化管理,将法律思维和创业领导力结合在一起。
对新东方而言,最初的艰难是准入的门槛,如何拿到教育培训的资质,是俞敏洪必须跨越的障碍,从以挂靠形式过渡、再到反复前往工商局软磨硬泡,艰辛程度可见一斑。但这些困难与后来的企业内部治理、合伙人模式构建相比,完全不值一提。
很多创业者的事业起步都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对于90年代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因为家人有信任基础,前期的投入和付出也大多全心全意、不求回报,所以由家人在企业中担任财务、行政等工作的现象比比皆是。
但伴随着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外部优秀人才的引入,这种“内外矛盾”很快就会出现。对俞敏洪而言,在他出国游说自己的同学回国加入新东方后,家人和同学的分歧开始显露。双方意见不同时,听谁的?处理的时候,除了理性的决策也免不了感性的羁绊。创始人受此困扰,其他高管也将自己的家人引入进来,员工工作的时候战战兢兢,不敢讲真话、不敢得罪人,毕竟那是老板的家里人……
最后的结局还是以俞敏洪下定决心,将其家人全部请出公司并要求新东方股东的家属都不得在公司任职而告终。俞敏洪说他的母亲因此很生气,半年没有给他做饭吃。
然而,即使是志同道合的同学之间,对企业的发展仍然会持不同意见,对创始人作出的决策也难免有非议和责难。
在俞敏洪的同学加入新东方后,当时新东方采取的管理模式是“包产到户”,有人负责出国考试培训、有人负责四六级培训、有人负责移民与留学……各个版块各自宣传、各自招生、独立与公司结算。换言之,哪个版块做得好,版块负责人的收益自然就多,新东方的账上留不下很多钱,因为大家都会将收益提回家。
企业发展的初期,这样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许多创业者至今也是按此执行的,根据划分的业务条线、产品条线等进行与业绩强关联的分配,做得多、做得好,自然也就赚得多,这样的利益分配直观、但也粗暴。
久而久之,企业的发展资金便会匮乏,企业的合力变得薄弱,很多资源、效率也会浪费,比较优势原理无法发挥,分工与协同也无从谈起。如果想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新东方势必进行改革,要重新分配股权,要强调整体利益,不再是我做得好、我赚得多,而是大家一起将新东方做好,一起分配得更多。
但这需要一个过程,要将已经给下去的直接利益先收归到企业的整体层面再分配,一定会遇到极大的阻力。应对这些阻力极其耗费时间与心力,甚至在一段时间中,大家觉得俞敏洪并不具备现代化的管理能力而投票使其卸任董事长,不再负责具体的管理决策,仅仅保留了股东的身份。直到大家发现,谁担任董事长都会遇到很多无法解决的难题,做到贡献与收益的动态平衡,做到让管理层和股东之间高度信任、让管理人员之间密切合作是任何企业都绕不开的难题,也不仅仅是中国合伙人的问题。
伴随着外部咨询公司的进入、上市进程的启动,新东方的治理与发展越来越现代化、科学化。俞敏洪说,自己不担任董事长的时间里,看了很多书、听了很多课、拜访了很多企业家,收获了不少心得与感悟,让他在重返董事长岗位后,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各类问题。
是的,依然会有各类问题,并不因为俞敏洪同学们的退出而结束。比如各地分校与总校的管理关系与分配、各业务模块的构建与取舍、同行间的竞争与合作、教育与科技的结合、教育与资本的平衡、对国家监管政策的理解与应对……发展中的问题不会消失,只是更为成熟的思维与心态能令创业精英更好地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这条学习、交流、再到企业中实践的道路,是每一个创业精英都要经历的打怪升级的过程。和在游戏中一样,虽然会掉血、丢命,但也会愈加强大。
如今的创业者,较之三十年前的俞敏洪,能够得到的信息已经丰富太多,但也难免走到崩溃的边缘,仿佛还是应了那句话,虽然懂得很多道理,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在这背后,是领导力的提升、产品力的提升……但更要的是,对法律思维的建立还不够重视。法律似乎因为其滞后性就该天然地让位于业务,可事实上,法律和商业从来就不矛盾,法律是实现商业目标的最好工具;法律思维的构建不是对法律知识的深度学习,而是用好法律思维,能够帮助我们在商业世界中更好地博弈与平衡。
创业之路就是九九八十一难,从创业的那一刻起,创业者就如孕育了孩子一般,生命的体验从此与众人不同。公司章程的订立、股权的分配是首要难题,这个环节处理不好,或是调动不了合作者的积极性,或是公司的决策始终无法尽如人意,又或者是会在企业的飞速发展过程中埋下隐患。
如今的经济环境下,遇到投资人总是难免令人激动,但是出让多少股权比例、估值如何定价、投融资的条款谈判怎么进行……会令很多创业者迷茫。投融资从来就不仅是在条款上的“计较”,而是整体性的战略布局,为了长远目标打下的坚实地基才是值得信赖的。
创业也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历程,离不开合伙人、离不开优秀的员工、离不开外部的合作伙伴……创业三要素——人、财、物,“人”,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难的。面对不同的关系不仅有心态和姿态上的变化,也要有工具的辅助,无论是合伙还是合作,都不仅仅要有文化的认同、理念的契合,更要有理性的思考和顶层的设计。好制度、好系统、好工具是对情谊的最好保护。
总之,法律思维需要也应当与创业精英始终相伴。否则成熟如王石,也会在“门口的野蛮人”扣响城门的那一刻陷入被动。
仅以“对赌”一词搜索司法裁判文书数据库,近1年中,相关的司法判决就达到1211份,而当时间线扩大到近3年、近5年,这个数值会分别上升到8026份和12821份。
而创业所要面对的争议与纠纷又何止对赌,动态股权、股权激励、投融资、债务纠纷、并购上市、徇私舞弊、股东纠纷……这一切的烦扰不会停歇,但是法律力的增强确实能对创业者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