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通过十字路口时
要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但是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
同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
该怎么通行呢?
怎么走?/
谁让谁?
案例:
11月25日16时许,一辆三轮电动车行驶至道桥镇新堤村十字路口直行时,一辆小车正行驶过来,电动车避让不及与李某驾驶的鄂A78***小车发生碰撞,两车均为直行,致三轮电动车上的驾驶人与两名搭乘人员受轻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调查,当事人李某驾驶小车通过十字路口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
交警提醒:车辆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两车均直行时,要牢记“让右”原则!
以上引发事故的共性全是因为忽略了
让右原则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因为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驾驶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出于安全的考虑,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先行。
特别提醒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是实行让右原则
Q
非机动车也要让行右方的机动车吗?
A
答案是肯定的。
对于非机动车通过这种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控制的路口时,也要让右方的机动车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明确指出: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Q
为什么该类事故频频发生呢?
A
该类事故多发于村道内的交叉路口,车辆之间未遵循让行规范,是导致该类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村道内的交通路口,由于视线受限,加之驾驶人疏忽大意,车速把控不够,临危措施不及,是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Q
该如何预防此类事故?
A
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时刻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特别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千万不要因一时侥幸而造成事故。
交警提醒:在上述情况下,让右原则不适用于“一车转弯、一车直行”这样的情况。若遇到“一车转弯、一车直行”时,应转弯让直行。
部分人认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与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就可以“肆意妄为”殊不知就是因为没有了这些约束大家才更应该小心谨慎
交通事故的根源其实离不开一个“让”字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做到减速、观察、慢行!
转自:云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