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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年检标!明起全国将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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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政务6月19日讯(记者胡俊)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将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也就是说,以后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申领成功的车主无须再粘贴纸质标志,遇到民警执法检查、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理赔时,都可以出示电子凭证。

告别“年检标!明起全国将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图片来源网络。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此前,4月25日起,第一批16个省份已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共向2220万余名新办登记、检验业务的车主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向1.53亿余辆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推送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这也意味着,从6月20日起,全国将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放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大大方便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在网上便捷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出示方式灵活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将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用户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或者提前离线保存,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与此同时,还可以提前把它打印下来,用纸质凭证的方式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在多个场景便捷使用。

目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组织升级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各地做好实施准备,确保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全面顺利推行。下一步,将加大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等试点新措施的推广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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